“救人被拘”小伙移送检察机关 律师:如起诉将做无罪辩护

时间 • 2025-12-01 21:52:27
1月
人民
检察院

近日,“福州男子见义勇为救下被侵害女子,反被拘留14天”的消息持续引发社会关注。1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将男子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据央视报道,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日,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目前,他们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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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赵宇代理律师范辰处获悉,目前,赵宇已经回到家中。

范辰称,如果检察院对赵宇进行起诉,他将进行无罪辩护,“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属无罪”。

范辰透露,21日他将先去检察院调阅卷宗,稍晚时将与赵宇碰面,“阅卷之后基本可以判断了。”

红星新闻记者李文滔

编辑邱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