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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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介绍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相关情况。
彭绍宗介绍说,疫情防控期间,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经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际上,每当遇到物价明显上涨的时候,国家发改委就会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督促提醒各地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去年物价上涨以来,各地根据本地物价上涨情况,按规定先后启动了机制。彭绍宗还介绍说,截至目前,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5亿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实际发放补贴累计达到66亿元。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增发了一次性补贴,比如湖北向大约1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了爱心生活物资补贴,有力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彭绍宗表示,接下来国家发改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认真执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力争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
据介绍,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3月到6月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了一倍。针对该政策要求,彭绍宗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国家发改委及时会同在座几个部门,立即研究相关具体工作措施,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近日已经印发各地。具体的工作安排,《通知》当中已经作了明确,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提标扩围,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提标。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
其次是扩围,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今年3月到6月,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
第三是明确增支资金的保障渠道,这次提标扩围增加的资金支出,将由各级财政和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发放补贴所需的时间,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执行情况的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严雨程北京报道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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