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近日,遂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刘锋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锋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锋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胡挺章玲
编辑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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