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受疫情影响的小店,最新扶持政策来了!

时间 • 2025-07-23 12: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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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通业的经营主体超过8000万个,涉及就业人员超过2亿人。疫情之下,流通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其中将近6000万小店的经营面临困难。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明确了对流通业中经营主体的最新扶持政策,一起来看。

财税政策

对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3月—5月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对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对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

将住宿餐饮业2020年发生亏损最长的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加大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推行非接触的网上办税。

社保政策

对湖北企业,免征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对湖北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允许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保。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部分实行阶段性的减半征收,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就业和社保的线上服务。

金融政策

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提供贴息的支持;

对因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引导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费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降低成本

2月至6月一般的工商业电价降低5%,提前执行淡季的天然气价格;

减免国有物业租金,鼓励地方对让利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私有用房业主、平台企业给予补贴;

全国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收通行费,允许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下一步: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推动地方支持物业平台与商户共克时艰,降低企业的租金成本。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快递收发站、标准化菜市场、连锁便利店、停车场等便民设施,补足社区消费短板。

延期纳税

●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3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相关省税务局还可以依法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通过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以及社保费缓缴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该文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2月5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中央之外,地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也相继密集出台。

从2月开始,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等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政策,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减免税费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尤其是为中小企业切实减负。

那么,疫情之下,具体到各个省份,都出台了哪些措施?

苏州

苏州率先出台《苏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这份文件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三大方面给出支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北京

北京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从“优化审批、加大资金支持、做好企业服务、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五个方面,作出了全面的部署。

上海

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以及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重庆

重庆市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涵盖资金支持、减税降费、优化服务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举措将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山东

山东省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支持全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宁波

宁波宣布已经出台覆盖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等多个方面的《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政策意见》,以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其中,社保减负政策2条,包括在全国率先出台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和对近3年新上规模中小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额度的上年度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

福建

福建宁德出台九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同日,福建厦门发布15条措施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具体来说,包括保持信贷规模不下降,确保融资成本降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给予信贷财政贴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延期缴纳税款,适当减免房租,适当减免税费,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大稳岗扶持,给予企业春节用工奖补,给予企业招工补贴,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加快拨付研发费用补助等,相对比较全面。

广州

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

会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报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出台具体帮扶政策。与会人员就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浙江

浙江出台《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外贸出口支持等17条政策,帮助和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意见》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四川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从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四个方面提出十三条具体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青年报、上游新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观察网、证券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网、大河报

编辑:李众

责编:康轩山